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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到每日瀏覽人數,總有點心驚~對我這個又沒養眼照片又沒食譜分享,只是廢話連篇的部落格來說,每日近兩百人次算是很多了~但我最近又腦袋空空,怎生是好呢?

所以,以下是一篇之前在PC Home新聞台寫的還算有趣的文章。在我想到新話題之前,就姑且墊墊檔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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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老公在看聯合晚報,忽然閒閒的丟出一句:“我們又上報了~“

“我們?“ 我有點疑惑。 在我們家,“我們”這個本位詞用得很泛濫,如,“我們阿妍”,“我們阿狗”,“我們台灣”,“我們新加坡”…

老公說:“就是我們嘛!” 我這才恍然大悟:“又是我們的結婚照?!”

98年底來新加坡結婚時,當天不能免俗地跑到家旁邊的植物園去取景。還記得我和當時友情贊助當伴娘的一萍,還一路嘲笑路上看到的新娘禮服的款式..那時噴水池約莫是新建的。我們在一旁擺姿勢時,剛好有一個聯合早報的記者來採訪,聊了幾句後,過兩天,我們的姓名和照片就出現在報紙上了。


自此之後,這個報系的記者大概再也沒有去植物園取過景了。因為光去年一年,我們已經兩次看到我們的玉照登在討論植物園的報導旁。不知我們不在新加坡的五年內,我們又默默地上了幾次報?

老公還在開玩笑說:”我們要不要去告他們使用我們的肖像權?” 我倒是在想,同樣一張照片,這幾年走遍聯合早報 / 新明日報/ 聯合晚報。 新加坡的報業集團之統一與合作無間,也就可見一般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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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jen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